检方起诉指控: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,公安部禁毒局局长、党委委员、部长助理,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,公安部反恐专员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/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。未经许可,禁止进行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。
被逮捕三个月后,公安部原反恐专员刘跃进被提起公诉。12月26日,最高检官网发布消息称,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(副部长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,经最高检指定,由福建福州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福建福州检察院已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诉。